多方合力 共治网络暴力

发布于 2023-07-12 06:09:28 来源 : 证券时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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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

舌虽无骨,亦能伤人;文不能言,字字诛心。

如今的互联网时代,部分不负责任的网民,借助网络的便利,对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发表具有伤害性、侮辱性和煽动性的暴力言论,这种言论甚至会延伸至线下,对当事人现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。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日益高涨。

针对网络暴力,现有《民法典》《刑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一系列法律,以及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行政法规适用。近期,最高检、最高法和网信部门分别就网络暴力治理专项法规制定展开研究工作,两高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加强网络暴力末端治理, 网信部门起草的《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则重点关注网络暴力源头及过程治理。

事实上,平台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方,需被赋予履行治理责任的资格,让平台对网络暴力相关方的处置有据可依。同时,平台要处理好流量与治理间的矛盾,不能过度追求热点事件发酵所带来的流量,而放弃有序网络环境的建设。此外,平台还应发挥自身技术优势,构建起网络暴力“源头预防”和“过程治理”的机制。

作为网络的参与者,互动时切忌情绪先行、理性后置,在某种偏激的立场下,宣泄情绪、攻击他人,成为网络暴力的“助推者”。现实中,诸多网络暴力的参与者,在生活中可能是好员工、好学生,在法律法规健全的环境中,他们并非动辄向他人施暴的奸恶之徒;在网络世界,他们自认为摆脱了现实的约束,于网络的隐秘处肆意恶语伤人。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。同时,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警示作用,让更多人心存敬畏、行有所止。

此外,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正面舆论引导,对于社会关注热点,应及时积极发布权威信息,准确回应舆论焦点,避免因正向信息缺失造成网民负面情绪传播。构建网民情绪感知和纾解体系,以“疏”代“堵”,避免恐慌、猜测、质疑等负面情绪持续发酵。

当前,加强网络治理愈发得到重视,打击网络暴力,避免悲剧,已成为全社会共识。要根治网络暴力“毒瘤”,需要监管、平台、网民等互联网参与者相向而行,加强网络环境共治、共享,让网络暴力失去生存的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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